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今后会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诉业主维修资金支用、分红等信息。
如果业主没收到短信,或许是您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或当时缴存维修资金没有留手机号码,市民可持身份证到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业务,以保证维修资金短信通知准确、及时地发送到手机中。
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投入近2000万元从2007年开发建设了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开通了维修资金账户余额短信通知(缴存类业务短信通知)的功能。
同时,部分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房屋产权过户了,但却忽略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过户这一环节。
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提醒市民,如果房屋业主发生转移登记,需双方业主持身份证件、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以及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到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业主信息变更业务。
受理窗口分别在:
西虹东路399号乌市商业银行南湖路支行大厅(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
南湖东路173号乌市商业银行民升支行大厅(阳光绿岛酒店旁)
米东区三道坝南路336号乌市商业银行广场路支行(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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