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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电梯维修谁出钱 业主或物业吗

来源:中国物业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1-13 阅读:

  “几次被困在电梯里,有时电梯还会突然下落,物管只知简单维护,需要更新改造却不知道由谁出钱。”在星沙某单位上班的杨先生曾多次遭遇这样的“电梯惊魂”。大楼的电梯需要更新维修,费用究竟该由业主出还是物业出?这一困扰着众多人的问题,可望明年解决。据长沙市质监局负责人透露,本月起长沙市政府成立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领导小组,并确定了立法方案,计划2013年下半年出台长沙电梯相关法规。
  今年长沙县新增600—700台电梯

  长沙县注册在用的电梯数已从去年年底的2500余台增加到今年的3100多台,电梯故障发生频率也随之增加。

  笔者通过长沙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局对电梯进行日常监管的工作量相当大,而工作人员的配备远满足不了星沙城区电梯的需要。目前,长沙县和星沙城区的电梯管理,一般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今年以来,长沙县虽然没有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但受到开发商对电梯购置成本的控制和物业管理水平有限等问题的影响,质监部门还是接连不断地接到不少对电梯质量、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投诉。

  该负责人说:“投诉内容大多是电梯异响、溜梯、控制系统故障,还有电梯无年检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过期,电梯管理方处理不及时等。因电梯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责任主体不明晰,监督管理乏力滞后。”

  责任主体不明,缺乏维修保养

  据了解,目前对特种设备监管有十余部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但却没有专门的电梯安全监管行政法规,对电梯责任主体、维修经费、发展规划、采购配置、报废更新等环节,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规定。“尤其是‘电梯使用单位’法律主体不明确,致使电梯安全监管维护面临困境。”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在长沙县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有40多家,其中属制造厂家进行安装维保的占60%左右。提取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维护是各小区存在的普遍难题,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很多业主认为物业管理费里面已经包含了电梯维护费,不愿再动用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护或更换大部件。”而如果电梯长期缺乏有效保养,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他认为,《长沙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使长沙县对电梯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及其他监督管理活动进行全面规范有法可依,真正使“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担负起电梯安全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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