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放学的两名幼儿在楼下玩得正欢,突然窜出一条狗将他们逐个咬伤,其中一名幼儿的爷爷正想去抱起孙子,不幸又被恶狗咬住了胳膊。在寻找狗主人无果的情况下,幼儿家属一怒之下将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已经年近七旬的老刘,虽然上了岁数,但身体硬朗,精神也不错。由于儿子儿媳工作繁忙,老刘退休之后就担起了接送孙子上幼儿园的责任。2013年11月的一天,老刘像往常一样把孙子从幼儿园接回,刚到楼下,孙子就看到了楼上10岁的童童。两个小伙伴儿玩得正高兴,突然间不知从哪儿窜出一条狗,咬住了童童的屁股,随后又将老刘的孙子咬倒在地。
老刘一看急了,把还没有锁好的车子一推就大喊着冲了过去。本想抱起被咬得倒在地上的孙子,却不想这只已经咬了两个人的恶狗还是不肯罢休,一口又咬住老刘的胳膊,将其手指、手背、胳膊均咬伤。
在寻找狗主人无果的情况下,老刘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本小区的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6000元整。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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