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试点村庄原则上为行政村,已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等近期实施项目;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交通相对方便。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2至3个试点村庄候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择优选择,原则上按一省一个确定试点村庄。试点村庄的规划内容包括村域发展与控制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田园风光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村民住宅设计及规划指引。
通知同时强调,有关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所推荐的试点村庄和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4月15日前上报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陈兰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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