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X145
新闻中心

物业到底管啥不管啥?看完这一篇,你就“秒懂”了!

来源:中原盾 作者:中原盾 更新于:2020-8-10 阅读:

问题:“我们小区个别外墙脱落较厉害。”郑州市恒通新城业委会主任梁芳静向记者反映称。7月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6号楼一单元西墙确实存在瓷片鼓包、脱落的情况。外墙脱落、电梯出现问题,到底该归谁管?

解读:电梯等共有设施设备出问题应区分看待,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属于日常物业管理的范畴;如属于大、中修维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畴的,应通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解决。外墙脱落等公共部位出现问题,保修期内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进行反映,由其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解决。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02

其他

01

买的二手房还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吗?

问题:郑州张女士在绿博片区买了二手房,入住之后发现,该小区物业费比市区大部分都高,达到2.45元/月/平方米。“我没有跟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难道我必须得按照这个价格交吗?”她问道。

解读:买卖二手房后,购买人取得了房屋产权,便自然成为了该小区的业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购买二手房后,购买人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02

买房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遇到霸王条款咋办?

问题:买房时,顾问会让签一大堆协议、合同,其中就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很多人认为“反正大家签的都一样,没必要认真看”。事实上不仅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就连很多人不关注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也有很多不合理条款。遇到霸王条款该咋办?

解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显失公平,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物业服务协议。其中,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对于在物业管理职责范畴内,物业方存在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转嫁给业主、加重对方责任或减轻自己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等情形的,应属于无效条款。

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1.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各种车辆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损坏或丢失以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12345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