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家里灯泡坏了,找物业;停水停电了,找物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还找物业……在一些居民眼中,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来解决,物业就是万能的。物业公司究竟是干吗的?物业的管理权限有哪些?出现一些问题业主究竟该找哪些部门?
近期,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更是有不少居民咨询上述问题。鉴于此,记者邀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河南正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裁李建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亢银忠,深圳之平物业项目经理录高凯为大家答疑解惑。
管
01
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
问题:“我们小区才交房没几年,就已出现个别业主毁坏公共绿地的现象,物业也是不管不问。”郑州市大观国际小区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物业到底有没有管理义务?”
解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物业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绿地被侵占,物业应该要求破坏者整改并恢复原样。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公司可以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介入解决。
02
私搭乱建该谁管?
问题:除了毁坏绿地,据很多大观国际小区业主反映,部分业主还存在私搭乱建的现象,到底该归谁管?
解读:上述《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了物业有维护业主共有部分秩序的义务。因此,小区内如果出现了私搭乱建,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如果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私搭乱建,同样可以请求物业进行管理;如果私搭乱建者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报告,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此外,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03
消防出问题该谁管?
问题:“我们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通道被人侵占改装成储藏间,极大增加消防隐患,业主多次反映没人管。”近日,不少福泽门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作为日常管理方,消防通道被占,到底该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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