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绑定”催费违法,不缴费也违法
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峰治律师表示,物业实施“绑定”催费的方式普遍存在。
第一,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物业不应以这样的方式催费,这是违法的。再者说,物业不应将物业费与水费、电费混为一谈,业主有正常使用水、电的权利,物业只是代收水费、电费;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为了解决问题,业主可以成立临时业委会,向街道物管办、社区投诉,并向街道、社区反映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若事情仍得不到解决,业主可以召开大会,讨论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另聘请物业公司进小区。
第三,此事中,个别业主和物业都做得欠妥,业主不能将物业费与房屋维修问题、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混为一谈,只要业主接受了物业的服务,就应该按时缴费,建议各方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此事,从自身找原因。
吐槽 “绑定”收费不合理
@明天会更好:其实江南明珠小区的这种现象,很多小区都碰到过,不少物业公司抱怨小区难管,物业费难收。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拒缴物业费是最直接的维权方式。其实只要物业和业主换位思考、真诚沟通,问题都会被妥善解决。
@yangminxiu:“这种捆绑的方式欠妥,很不合理,应该向物管部门去投诉。
@文祥子:不合法,水电费是每月浮动的,物业费是定额的,是物业公司收,水电费应该由供水供电部门收。要是委托物业代收的,前提是征得业主同意,业主们不同意的话,且不应与物业费捆绑收费。
@奎文高阁:物业限购水电是为了催缴物业费,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居民不缴费的,但是物业采取限购水电费的极端方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样只能造成恶性循环,两败俱伤。
快评 “小物业有””里大民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其实,如果我们回头看一下,这个行业自上世纪80年代引进国内以来,一开始就存在一个思想误区——重“管理”而轻“服务”。在行业与企业做大之后,更有些轻视业主、忽视服务的不良苗头。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的纠纷如果要进行一个简单地归纳,那就是“钱”。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不好收,没钱怎么给你服务;而业主则认为,你服务不好,凭什么给你交钱。这里面既有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又有物业服务的质量问题;既有市场机制不健全、业主对物业公司缺乏选择权的问题,又有法制建设不完善、纠纷无法可依的问题,似乎陷入一个死结。有没有解决的办法?有。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到法院去告,走司法程序。这个办法或者说是建议,从理论上讲没错。但是,不论是对物业公司,还是业主个人来说,打官司其实是最费人的,诉讼成本是一回事,胜诉了也较难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些都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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