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互相依存,本应是融洽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之间的矛盾却总是层出不穷。最近又出一件奇葩事: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的部分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以限购水电相逼,一次仅能充16.6元的水电费,这给业主们的基本生活带来不小的麻烦,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那么,物业限购水电是否合适呢?双方症结在哪里,如何解开?来看看各方面的说法吧。
调查 “捆绑”收费是物业惯用手法
6月10日,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物业为了催收物业费,让居民一次只能充值16.6元的水电费。看到报道后,许多网民纷纷留言,表示对此问题的看法。网名LV.6的网友说,物业费和水费捆绑手段是违法的,只是很多业主不知道,因此从来不去争取。根据2018年现行的《物业管理法》中第4章第37、38条相关规定,物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以及有线电视等的相关收费应该由服务商直接向用户收取,不得因物业拒绝代收而停止对业主的服务,物业也不得因任何原因私自对某一用户(或全体业主)断水断电。
物业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事实上,拖延或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鲜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主们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大多是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车辆被划伤、楼宇防盗门维修难等等。而面对业主们的质疑,物业公司往往采取推责、回避的方式对待业主,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和共同处理问题的态度,致使矛盾进一步加深。江南明珠同样如此。
“物业公司之所以将物业费和水、电、暖捆绑收费,主要原因就是物业费收费难。”九州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小区的日常管理需要资金,一些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的日常开支不足,为了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物业公司只好将物业费与水电暖等费用捆绑收取。
“小区住着数千户业主,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在积极解决,但有的业主因为不住就不缴物业费,有的是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不想承担,还有一些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有的甚至拖欠好几年。”某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捆绑”收费几乎是每个物业惯用手法,因为物业没有强制收费的权力,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催费。
6月10日下午,记者再次在江南明珠采访物业公司时,工作人员依然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也不愿联系负责人。记者将手机号码留下,截至晚8时发稿时,依然没有收到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回应。
物管办 双方做法均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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