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广大居民的生活与物业管理息息相关,近年来物业管理的话题也备受关注。在物业管理中,能否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仅考验着物业公司本身的管理能力,也考验着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日益增多。收费和服务质量是否匹配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乱收费,管理糟糕,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服务态度不好成为投诉热点。一些矛盾长期无法解决导致激化。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甚至是管理层,与业主争吵打架,甚至辱骂业主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我居住的小区因物业公司对车位只卖不租,业主车辆无法停进去,有业主将车辆堵在入口处,导致矛盾升级,物管方与大量业主对峙,而前来处理事态的物管公司领导却破口大骂业主穷。
在昆明一些小区门口或者物业中心挂着这样奖那样奖,以及各种脸上贴金的奖牌和资质。有些奖牌甚至业主都觉得很打脸,因为与实际不符。甚至在业主噪声投诉比较多的小区门口,居然挂着某些部门发的“宁静小区”奖牌。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很具体、很细腻的服务过程,业主生活于小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带来的益处或不足是能够切身体验的。物业服务质量如何,满不满意,居民最有话语权。在物业管理行业,评价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服务品质,业主满意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物业管理公司时,是否深入小区听取业主的意见很关键。
物业管理方面,监管至关重要,任何行为缺乏监管将逐渐偏离方向。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一般,居民意见较大,矛盾和纠纷不断,收费率无法提高,管理自然又陷入恶性循环。面对物业管理的矛盾问题,住建部门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根据相应的规定及时出手,从解决问题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面对居民的投诉,或者诉求,没有采取应该有的监管手段,长此以往不但物业管理办法形同虚设,加上一些条款已跟不上时代,更是对物业管理公司失去约束,让居民对监管部门失去信心,以至于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主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完善管理措施,严格管理才能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良性循环。提高监管能力,提高从业门槛,让物业管理回归服务本质。从提高管理能力的角度出发,才能走得更远,业主与物业管理方才能和谐共处。
健全法规,物业公司对标按要求做好服务,主管部门监管到位,用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建设美丽新昆明、文明春城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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