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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物业费将动态调整

来源:京房字 作者:京房字 更新于:2020-3-30 阅读:

近日有一则关系到千家万户生活的大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经过市人大审议,今年5月1日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

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方面的解读,大家可以查看我们之前的推送:一文读懂北京物业新立法 您的物业费要有大变化。

今天给大家说的是下一步北京将怎么办?尤其是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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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无疑是众多粉丝关心的问题,一些老旧小区设施老化,有的甚至连物业公司都没有。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目前,北京还有2700余个老旧小区,其中大部分没有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不仅设备设施老化、环境较差,更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是当前社区治理工作的短板。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了北京市重点工程,整治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带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今年,北京计划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准备在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基本建成老旧小区数据库,形成动态的整治项目库,按照成熟一批确认一批的原则,确认好2020年整治项目。

目前,已经制定了《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初步确定了2020年第一批申报项目。

同时,加大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政策支持,包括金融机构支持、补齐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物业企业全程介入等等,就是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同步引入物业统筹考虑,为老旧小区建立长效管理创造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一是各区、各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通过党建引领,在前期工作中完成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的组建,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二是将引入物业管理作为整治工作的前置条件,居民同意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综合整治项目方可实施,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老旧小区情况不一,基础条件不一样,因此,在实施中,允许后期物业管理按照《条例》规定,采取自我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等多种形式开展。

四是立足长效,坚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和引入物业管理同步,鼓励物业企业全程参与,综合整治完成后,同步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外,各街道、乡镇还要建立应急服务机制,一旦出现小区失管等突发状况,要提供供水、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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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章一百零四条,对物业服务活动以及各方主体责权都做了规定,但很多具体条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形成可操作性的规章,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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