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中国也有30多年了,也算不上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可是为什么30多年来中国的物业和业主之间似乎还是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物业管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常来说,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应当是和谐友善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物业和业主的关系给我们的印象似乎都是紧张敌对的,谈到物业,10个人里有8个人对自己小区物业是不满意的。
这是怎么回事?
这年头,业主买房真心不容易,各种奇葩事都能遇到!公园变寺庙、小区边建垃圾站、内部湖被外包成垂钓场……物业屡屡被推上风口浪尖!
特别是12345投诉平台建立后,所接到的关于物业管理与业主产生矛盾纠纷的投诉,更是居高不下。
特别是最近几年,很多网友还提议取消物业,对此央视媒体也曾给出了表示:物业仍有存在价值,不应将其“一刀切”对待。
不过,为了规范物业的行为,和保障业主的利益,国家也决定“出手”整治那些不规范的物业了!
我们将出台《民法典》,里面的非常记载了“物业新规”,这些规范将在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到时业主和物业的关系或许能得到缓解,让业主实现自己当家做主的愿望!
有一条非常好,就是业主有权换掉当前不合格的物业公司,且规定物业所有的收费都要透明化,不会再出现物业乱收费,不干活的情况了。
其实,业主在乎的并不是那么一点点物业费,而是希望有个“物有所值”的体验感,对此,《民法典》提出了3点“新规”,专门针对物业乱收费的现象。
“新规”规定了有3笔物业费,业主可以不用再交给物业!
1、开发商逾期交房,在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之前和实际交付日期之前的物业费。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真的太常见了,但是很多物业公司却依然按照合同收取物业费,这让很多业主不满意,感觉遭遇了“霸王条款”,非常憋屈。
从2021年开始,《民法典》新规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这期间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天然气开口费,不合理,可以不用缴纳!
天然气开口费等相关费用,是属于城市基本设施配套费,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其实已经缴纳过一次了,所以不能再让业主们再次缴纳,天然气开口费这项费用,无论是物业还是开发商代收,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可以不用缴纳。
你是不是曾经也吃过这个“亏”,不看民法典还真不知道!
3、配套设施不达标,可减免物业费。
这种现象就多不胜数了,原先承诺的游泳池喷泉,居然没有水;社区内的森林,却变成了青青小草……卖房时,开发商为了尽快销售房源,会过分夸大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
绿化率小于合同标准,电梯数量少于合同标准,小区过道小于合同标准,对于这些现象,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减免部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业主可以等到设施齐全达标之后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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