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正值入室盗窃高峰期,市民们要提高警惕,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以及贵重物品。日前,家住龙凤区澳龙小区的孙先生,致电晚报,讲述了自家遭窃的真实经历。
希望能够引起居民、物业等部门的重视,同时正告那些不法分子,大数据时代,违法必被抓。
家中遭遇“技术开锁”
“不久前的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在用钥匙开门的过程中,突然发现了异样。”家住澳龙小区的孙先生说。
孙先生清楚地记得,当天早晨临走时,反锁了房门,但开锁时,只轻轻一拧,房门就开了,这引起了他的警觉。
“我进屋看了看,抽屉里的东西好像没丢,就没太在意,直到我爱人回家,才发现貂皮大衣不见了,后来又发现一些首饰遭窃,损失物品总价值一万元。”孙先生说。
对此,孙先生又气又怕,气的是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第一道屏障单元门始终没有上锁,这才让小偷轻而易举进入楼道,继而发生了盗窃;怕的是,不法分子如此轻松进入室内,要是家中有人,发生危险怎么办?事发当晚,孙先生一夜没怎么合眼。
“1月13日,我母亲家也进贼了,屋内没什么可偷的,就没有什么损失,太吓人了。”孙先生说。
看物业合同咋界定
自家遭窃后,孙先生觉得物业疏于管理,才导致遭受损失。
那么,居民家遭窃,物业是否有责任呢?对此,晚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鹏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帆。
王帆介绍,业主家中遭窃,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时,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会进行明确的约定。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管理合同,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能够证明物业存在的过错,例如,应当有值班,而没有值班。
否则,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职责,那么业主就不具备起诉物业公司的条件。
共同维护家园安全
居民家遇到入室盗窃,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作为业主和物业,又该如何维护家园安全呢?
在我市,很多居住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物业对监控设施维护较好,有些小区甚至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一旦发生盗窃或其他事件,根本无法还原事情的原貌。
为了解决这样的尴尬事,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负起责任,在小区里构建监控网的同时,更要维护好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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