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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出台首个物业管理发展规划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8-11 阅读:

  出台行业发展三年规划

  近日,市政府根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出台了我市首个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三年规划,即《包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4-2016)》(以下简称《规划》),为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2014-2016年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将实行“12345”发展战略,即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两结合模式,实施新增住宅项目、既有物业管理项目、旧住宅小区物业项目三个层次管理,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系,实现五个发展目标,从而实现居住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秩序状况良好、提供服务满意、文体生活丰富、社区文明和谐的良好人居环境。

  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2014-2016年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目标:一是物业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2014-2016年全市物业管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62%、65%、68%。二是住宅物业项目分层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2014-2016年,新增自治区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不少于15个,新增包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不少于30个。三是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4-2016年底,业主满意率分别达到72%、76%、80%。四是物业服务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小区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梯入户管理系统等新技术在新建小区全面推广,在既有物业管理项目中逐步推广。五是物业服务行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2014-2016年,二级以上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分别达到6%、8%、12%,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达到3、5、7家。到规划期末,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指标在确保位居自治区前列的同时,努力进入国家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任务措施。《规划》提出了实现发展目标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法规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和更新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和出台《包头市旧住宅小区推行多元化准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包头市物业服务项目分等级管理办法》等7项相关配套性规章制度,为物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求各级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四级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建立完善物业“四级管理体系”,做到物业管理机构、人员、职能、职责四到位,要落实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物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物业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做到逐级考核。三是实施分层管理,实现全面规范。对于全市新增住宅项目,实行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严格执行项目承接查验制度,确保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善完备。对于既有物业管理项目,全面推行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依据服务标准推进分等级管理。对于旧住宅小区项目,要全面推行社区物业服务。四是加强主体建设,扶持企业发展。巩固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发挥政府搭台牵头作用,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活动,建立形式多样的交流学习平台。选树在管理项目具有品牌特色和竞争力的物业服务公司作为我市标杆企业,引领物业市场发展。实施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兴业战略,建立健全多层次物业管理人才培训平台和体系,不断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五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不断强化物业服务市场全程监管,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和收费行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促进全市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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