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入最后一天。作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涉及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群众投诉逐年上升,今年上半年有关方面从市长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镇江论坛“网络发言人”平台以及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共接到投诉及咨询384件,其中涉及小区物业收费的占了约50%。
物业投诉:停车、装潢垃圾清运收费矛盾突出
问题一:一纸办法,能否消弥技术层面的先天不足?
今年上半年,我市涉及小区物业收费的咨询投诉主要是停车收费和装潢垃圾清运费,“虽然矛盾表现在收费上,但实际根源却并不是价格问题。”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陈光宇告诉记者,市物价局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关键还是因为“先天不足从而导致的跟不上现实发展需求”。
停车矛盾问题上,我市从2012年5月起执行2011年版的《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新建普通住宅小区执行100平方米配建0.8个车位的规划要求,但实际上因规划审批后建设周期的影响,目前交付小区的实际车位配比仍是之前的100平方米配建0.4个车位的标准,加上为数不多的人防车位,基本上是1户只能建0.5个左右。这与现有的居民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发展不相适应。
车多泊位少的矛盾从华都名城荣景苑小区就可看出一二。小区停车位总数747个,而小区车辆总数为1300辆左右,车位严重缺少,造成物业公司难以正常开展停车服务管理,停车位租金以及停车服务费收取困难。同时,少数开发建设单位对停车位只售不租,或制定高租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加剧了停车收费矛盾。
至于装潢垃圾清运费,2001年我市制定出台相关标准时,普通住宅大多是砖混结构,敲墙装潢的现象很少,而目前普通住宅大多为框架结构,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拆除墙体进行装潢的现象越来越多,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大幅上升,物业服务企业压力增大,矛盾也就突出了。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墙体拆除的垃圾清运费用从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单列出来。由于不是所有业主装潢都要进行墙体拆除,本着“谁拆谁付费”的原则,将拆除墙体的垃圾清运视同部分业主的特约服务,清运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新办法:前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问题二:“政府的归政府,业主的归业主”是否是一剂良药?
陈光宇介绍,我市目前沿用的还是2005年出台的《镇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旧规定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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