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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新物业管理办法7月10日施行 有条件的小区可以新增车位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7-7 阅读:

  白联洲认为,物业法的理念应该由“物业管理”转变为“物业服务”,并且矛盾应该在基层解决,如遇到物业公司撤离,应由哪个新的物业公司承接的问题,应该由社区介入,水、电、气、电信、光纤等由垄断转变为直接对接某户,实现了“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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