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在制度上确保小区居民及时主动交纳服务费用。”苏珍表示,可将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情况纳入市民信用系统或公民道德评价体系,构建市民信用网上平台,与银监系统联网;出台业主信用管理应用办法,提高市民主动交费意识,认同小区管理的公共服务属性。此外,还可委托自来水、燃气或电力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部门,将物业服务费纳入这些部门的收费一起收缴。
苏珍还建议,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小区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小区内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包括房产、规划、城管、建设、公安、工商等,多头管理往往导致谁也不管,行政效率低下,但居民总希望只找一个部门就能解决小区内的所有问题。因此,可顺势构建综合管理及执法体系或联合执法体制,成立社区事务管理局,并将涉及小区内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全部归口或授权委托一支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