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规范小区管理服务行为。业主委员会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的支持和配合,而小区管理收费也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让居民“明白消费”。
此外,社区工作人员要让居民主动、自愿接纳物业管理。此外,组织开展一些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小区居民自觉遵守或参与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落实经费保障和管理。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一些小区已在这方面做了探索。
日前,记者来到八里街的金色年华小区,小区里干净整洁,管理有序。该小区2004年开发入住,小区共有251户、660多位居民。据了解,2010年,小区业委会进行换届后开始实行小区“自管”。业委会制定了小区财务计划,并公开管理工作,规范了停车区,规定每户居民每月按照3毛钱一平方米来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聘请保安、清洁以及公共设施维护。”
叠彩社区叠彩4号大院则走的是另一条路———与湘商商会结成帮扶对子。商会捐赠了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邀请了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免费帮助小区管理一段时间,运作了几个月后,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提升。居民们享受到了“福利”,成立了管委会,每个楼栋一名楼栋长,共同管理院内事务。目前,该小区已开始尝试向住户收取每月每户30元的物业管理费。
记者还了解到,在丽君社区丽君中路西二巷8号大院以及文明路29号聚龙苑小区,也实现了居民自治管理。在丽君中路西二巷8号大院,几个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牵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他们动员小区居民按照一年100元一户交纳物业管理费,聘请了保洁员和门卫,还在小区公共位置划定了停车位,公开招标将车位租出去,然后将这部分收入用于小区管理,受到了居民的普遍欢迎。
按照政府的整治工程构想,在市区的无物业管理小区,将逐步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小区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短评: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市场经济没有免费的午餐,比如一个小区要想拥有物业管理,就可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一分钱一分货。这种物管模式,用于新建小区或者比较成熟的小区当然没有问题,但对于我市数量众多的无物管小区,要想完全依靠市场来改善其设施,建立物业管理,恐非易事。
一则这些小区大多年代久远,建时没有考虑到物业管理的问题,到了今天,要想找到责任主体出资来完善基础设施,基本上已经不可能;二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这些小区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初的“单位楼”,居民成分复杂多变,很难自发组织起来,收取物业费也相当困难,物业公司多不愿进驻。某种意义上,这些无物管小区已经被市场遗忘。